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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19年启动鹿泉、栾城、新乐、正定4个试点;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待遇水平,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3月19日召开的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传出了这些备受市民关注的好消息。
今年全市医保工作有以下十项重点内容:
一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将加强网络监管,通过数据分析、病历抽查审核,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特别是民营医院的专项检查。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处置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群众形成正确的就医观念,不要被不良医药机构牵着鼻子走。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从重处罚虚假医疗行为,真正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高压态势。
二是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医保部门列入政府部门考核指标就是每年的参保人数,这个指标任务是个硬杠杠,要注意做好与税务部门的协调衔接,确保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
三是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稳步做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待遇水平合理增长。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建立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目前市里正在积极研究起草方案。市本级要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的合并工作,确保制度平稳过渡。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2019年启动鹿泉、栾城、新乐、正定四个试点。
四是深入做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落实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重点抓好“第四重保障”制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应保尽保,实现参保全覆盖。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待遇水平,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继续做好一站式报销等工作。
五是不断强化协议管理,切实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按照省里修订完善后的全省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协议管理文本,组织市县二级医疗保障部门对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排查,并重新签订协议。
六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使医疗服务价格更趋合理。深入研究大医疗保障体制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问题,按照新的工作职能,修订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把价格的作用发挥好。
七是积极推进更加科学的医保支付方式,实行更加科学的结算办法。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大力支持医养结合、医联体建设。
八是进一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范围,简化备案流程,扩充备案渠道,积极推进网络、手机APP、电话传真等备案方式,为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外地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转诊转院人员、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九是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强“互联网+医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加快各类医疗保险审核备案等涉及民计民生服务事项纳入“互联网+医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医保中心加快推进医保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推进电子病历、生育保险网上审核等工作。推进移动支付等新技术手段应用,逐步减少群众线下业务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提高服务便捷化水平。
十是落实“三深化三提升”开展医保领域机关“效能革命”。到2019年底实现清单内事项网上可办率市级不低于70%。助力创建“无证明城市”,最大限度优化简化服务流程,对没有法律依据、能够通过其他方式核查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行医保服务窗口延时工作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这项工作市医保中心已于3月1日实行。将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白血病等特殊病种下放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备案和结算。进一步下放医保管理服务事项,将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业务下放至市内四区、高新区办理,方便参保单位和群众就近办理医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