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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定市老龄办发出《关于做好敬老奉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市开展评选表彰活动。这项活动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敬老奉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保市府办[2006]34号)“敬老奉献奖每两年开展一次,凡是有敬老奉献精神举措,且遵纪守法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评选”的文件精神,市老龄办决定今年组织开展第三届敬老奉献奖评选活动。活动旨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深化“敬老月”活动内容,表彰敬老助老先进典型,鼓励和引导更多有慈善爱心的企业和个人来关爱、资助老年人,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推动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
《通知》明确了评选条件和组织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政府将于10月份重阳节期间进行表彰,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