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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办养老院将拒收80岁以下健康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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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3/5 10:43:4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陈荞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今年开始,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将不再接收身体健康的老人,只有失能和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经过能力评估后才可入住。

       昨天(3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被认为对全市养老机构建设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据了解,失独家庭失能和70岁及以上老人等4类老人入住公办养老院时可享费用减免。

       1

       定位

       公办机构不收健康老人

      《意见》首次将公办养老机构划分为公办公营、公办民营、公建民营三类,并明确了三类机构的接收对象。

       根据《意见》,今后三类公办养老机构的接收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和其他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

       “换句话说,以后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不再接收能自理的健康老人,只有失能或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才能入住公办养老院。这也将从根本上化解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的问题。”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新运营的公办养老院将完全按该政策实施,已运营的公办养老院将逐步过渡,“这也意味着,今后的公办养老机构,将不再是以往的‘疗养院’,而将与‘护养院’越来越近。”

       据介绍,所有申请入住公办养老院的老人,都需要经过能力评估,符合条件者才可入住。不过,健康的老人如果有入住养老院的需求,可以选择民营养老院。

       2

       对象

       4类老人可获费用减免

       李红兵称,北京市户籍的老人在处于失能或高龄状态时,都可申请入住公办养老院,不过,4类户籍老人共约2万人可享受费用减免,且可优先保障入住。

       根据市民政局介绍,第一类为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将由政府提供无偿供养和护理服务,全市目前有4558人;第二类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者高龄老人,由政府提供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即按成本价实施收费,估算有8177人;第三类为政府“优待”对象,包括市级以上的劳模、因公致残、见义勇为伤残人士等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中的失能、高龄老人,由政府提供适当优惠的供养、护理服务,收费标准介乎于市场价与成本价之间,合计有1840人;第四类为“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老人,估算有4809人。

        李红兵介绍,作为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作出贡献的老人,他们如果家庭困难,可参照第二类人群享受待遇,如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则可选择享受第三类人群的待遇。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属养老院有2400多张床位,基本满足这部分老人的需求。其中,北京市第五福利院还将改造为专门保障失独家庭老人的“失独老人养老院”,目前该院可提供230张床位。

        3

        方式

        可就近申请养老院入住

       今后,公办养老机构将按照市、区、街道所属养老院的职能划分来接收老人,失能或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可就近选择离家近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

       其中,街道(乡镇)一级的公办养老机构目前有192所,可提供29470张床位,今后将就近接收辖区内“三无”、“五保”、“低保”、低收入老人,满员后,辖区的失能、高龄老人将转送至区县所属的公办养老院接收,区县属公办养老机构目前有14所,可提供3343张床位。市一级的公办养老院现有5所,有床位2463张,今后将只接收“优待”对象,即第三类和第四类老人。

       “今后,公办养老院将划分为三类运营模式:公办公营、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公办公营养老院的床位将全部用于上述可享受费用减免的4类老人;公办民营、公建民营养老院则至少预留出20%的床位,作为对公办公营养老院的补充,用于随时接收上述4类老人。若床位不足,可通过区县统筹、政府购买服务、轮候等一系列方法逐步加以解决,剩余的床位可向社会开放,为其他失能和高龄老人提供服务,参考市场价格收费。

        4

        价格

        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公办养老院的价格也将有明确的收费原则。”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办公营养老院将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公办民营、公建民营养老院接收4类老人时,由政府与运营方协议定价,其与市场价格差额部分由政府购买服务或给予适度的经费补贴;接收其他社会老人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价格,报民政部门备案审查后实施。

       “该政策不会促使社会养老院入住价格上涨。”上述负责人表示,由于公办养老院的土地为国家划拨,因此不涉及土地成本问题,地上物也是由纳税人的钱投资建设,不需要急着收回成本,因此,不会增加居民的养老负担,相反会对整个养老市场起到“价格平衡器”的作用。

       李红兵同时透露,下一步,《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管理办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已起草完成,并已经过多轮征求意见,近期将与相关委办局协商后联合发布实施。

        规划

        公办养老院床位将向护养型转变

       市民政局介绍,近年来,公办养老机构逐渐暴露出普遍存在的职能定位不明确、管理体制僵化、服务功能单一、资源分配与利用不均衡等突出问题,与新形势下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要求具有很大差距,迫切需要深化改革。

       据了解,本市位置较好、收费便宜的公立养老院“一床难求”,民办养老院价格高昂,郊区不少养老院更是出现床位闲置的现象。“养老需求很大,但公办养老机构闲置问题确实造成了资源浪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特别是乡镇一级的敬老院,闲置率很高,能达到30%到40%。”

       根据本市“9064”的养老模式,未来本市96%的老人在社区和居家养老,仅有4%的老人在机构养老。而在已经入住公办养老院的老人中,有许多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老人。2013年11月,市人大代表对养老院进行集中视察时,不少代表指出,养老院里住的都是健康老人,真正的失能老人却住不进来,这是一种资源浪费。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目前很多养老床位仍属于休养性质,但带有康复、护理的护养床位是目前北京最缺乏的,也是在老人卧床不起不能自理或半自理时最需要的。下一步,本市还将研究编制本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加强对各区县老年人口发展形势和服务保障需求预测,科学规划建设养老床位。同时,要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工作,明确改造时限,未来2到3年内,本市的公办养老院将有80%以上的床位具有护养功能。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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