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法学会老年法学研究会 >> 社会广角
寒心老人痛告6个不孝儿女:占房占地不赡养
        正文浏览次数:691
  2014/12/10 23:51:0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打印 | 复制 | 保存本页信息
  桂林生活网讯(记者刘毅 通讯员刘恒志)百善孝为先。可78岁的秦奶奶却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让膝下6个亲生儿女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秦奶奶早年丧偶,含辛茹苦地将四儿两女抚养成人。如今,子女都已成家立业,她却丧失了劳动能力,也没有经济来源,常年与身有残疾的小儿子秦某发居住,靠其残疾低保费度日。两个女儿不时上门照顾,次子有时也还能支付一定的生活费。

  然而,去年11月,秦奶奶病发入院,前后花费了7000多元。期间,儿子秦某六与秦某德不仅没到医院看望老人家,还拒绝分担医药费。

  据秦奶奶称,秦某六与秦某德不但常年耕种了她名下的用地,而且两人未经同意,就在村里分给她的宅基地上建起了房屋,并办理了房产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两人有经济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既不愿分担生活费、医药费,也从不为她安排房屋居住,即便是逢年过节也从不上门看望。

  病床上的秦奶奶心寒至极……

  “现在他们明明有能力,却不履行其赡养义务,”这既有违道德伦理,也是对法律的漠视。一气之下,老人将子女6人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并分担她的医药费和护理费。

  面对母亲的诉讼,秦某六和秦某德却表示,如果住院收费等凭据是真的,他们愿意与其余兄妹平均承担。但对于老人提出的每月的300元费用,他们认为“过高”,称自己是农民,家境贫困,只能每年各给母亲200斤谷子,以此作为赡养费。

  另外,除小儿子秦某发身有残疾,且母亲常年与自己居住,凭自己的低保费与母亲度日,无法再给付母亲每月300元外,其余儿女对母亲的要求基本无异议。

  最后,经法院调解,秦奶奶与儿女们达成协议:六子女各自在每月20日前给老人赡养费100元,分担老人已发生的住院医药费,并且对老人今后发生的医药费,均凭据平均分担。

  编辑:吴婷婷 作者:刘毅

  (责任编辑:xhcen)

相关信息
  • 警惕 这种诈骗手法近来高发
  • 2023/8/7 10:23:13
  • 重复投保,可以得到多倍赔偿吗?
  • 2023/5/17 10:02:37
  • 亲人过世后存款怎么取
  • 2023/5/16 10:06:31
  • 托付余生的另一种可能
  • 2023/5/15 10:11:50
  • 单方出售夫妻共同房产 这样判
  • 2023/5/15 10:08:07
  •  热点文章导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将出 资金配置
    老年人商业保险又贵又少 已成保障盲区
    家用理疗仪用上超声波?骗人!
    老人家办养老保险不方便怎么办
    石家庄一老人盲目投资用7万养老钱买3
    老人的悲凉
    保健品“坑老”:“四大套路”设置“亲
    养老产品高额回报未兑现
    老人立遗嘱是否需要见证人
    放弃继承权就能不赡养老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
    石家庄:养老机构医务室要配备医师护士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条例或5月起实施明确
    车票里含不含保险(健康维权)
     图库 
    版权所有:河北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文化促进会 河北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054758、87102610 邮箱: 846689042@qq.com
    冀ICP备100066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