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遛狗绳事关法治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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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南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市民外出遛狗时绳长不得超过1.5米,而且必须携带犬粪清除物品,对两年内受过3次处罚的,将没收犬只,5年内禁止养犬。不少网友对这“1.5米”的产生,以及其能否取得实际效果产生了争议。对此,您怎么看?
规范狗绳理所应当
文明养狗,利人利己。对遛狗绳的长度作出规定,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犬只伤人事件,但至少为处理相关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网友“罗定坤”)
现实中,很多养狗人口口声声说“我家狗狗不咬人”,外出遛狗根本不套狗绳,但意外往往发生在一刹那。要求遛狗套狗绳,且绳子不能过长,其实是给狗主人套了法治之绳,这个可以有。(网友“古道瘦马”)
不少地方仅要求遛狗时需佩束犬绳,但对长度并无规定。济南设置1.5米的上限,使得对养狗者的“清规戒律”更具指导性。(网友“吉林樊耀文”)
文明遛狗关键在人
大型烈犬与宠物狗性情悬殊,把“遛狗绳长1.5米”一概定为安全距离,过于简单臆断,难以服众。(网友“梅子鄂”)
我平时在小区里常常看到有人遛体型较大的狗,体力一般的女性根本拉不住,凭什么觉得1.5米就安全了?我对此存疑。(网友“悠然见南山”)
作为一位养狗人士,我想说,文明遛狗关键不在“绳”而在“人”。我每次出门遛狗,经过人多的地方就自觉把狗绳收短,进电梯会把狗抱起。(网友“聂老”)
治理狗患要看执行力
不管怎样,规定遛狗绳长度会对养犬者的行为进行要求和警示,只是有了规定还不够,能否起到效果还得看是否能严格落实。(网友“郭元鹏”)
有人担心,在现实操作中,管理者不可能带着尺子对狗绳一一去量。可既然写入规章,难道这不是执法人员的应尽之责吗?(网友“笑笑”)
规范遛狗绳长短并非小题大做,要治理狗患就得先把规矩立好,并执行到位,否则都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公众安全何以保障?
(责任编辑: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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