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恋”同居当心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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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2017年6月,江苏镇江的伍先生与张女士相恋,两人一同前往首饰店,伍先生花5000元为女友购买了订婚戒指和项链。一年后,张女士儿子买房缺钱,伍先生又给了2万元。伍先生多次提出登记结婚,张女士总是推托。伍先生提出双方好聚好散,只要女友返还订婚戒指和项链及2万元借款。张女士同意分手,但不同意还钱。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伍先生2万元。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规定,未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者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得不到法律保护,老人只有结婚合法领证,才能规避无证同居引发的隐忧。建议再婚前可约定婚前财产为个人所有,婚后的退休金等收入为夫妻共有。
(责任编辑: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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