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出台2013年老龄工作十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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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23:19:58
来源:网络媒体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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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泉州市委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3年老龄工作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
《意见》立足台商投资区实际,围绕健全新区老年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员资金配置、创新老年工作社会管理理念等主题,提出该区2013年老龄工作十条意见,亮点频现:一是为镇村两级老协会长发放100-300元/月的工作补贴,资金由区财政专项列支;二是成立区老龄服务志愿者协会,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三是设立区助老慈善基金,争取募集基金3000万元;四是改善特殊、困难老人生活待遇,百岁及百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增至300元/月/人,90-9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增至200元/月/人,7月份起开始发放85-8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100元/月/人,80-84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50元/月/人;五是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步伐,区财政按老年人口每年每人10元以上的标准安排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六是培育评选先进典型,促进基层老龄工作更上新台阶;七是成立区“夕阳红”老年人文艺队,推动老年文化事业多样性建设;八是举办全区首届老年人运动会,提升老年文体活动水平;九是评选一批敬老好儿女、好媳妇,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十是大力开展老年法宣传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台商投资区自2010年6月成立老龄办以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在人员少、起步晚、基础弱的条件下,不断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力度,积极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努力推动全区老龄事业全面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xh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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