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气门站价下月可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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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自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通知决定,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
最大上调幅度不超0.35元/立方
发改委在通知中明确,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门站价格理顺后,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鉴于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由11%降低至10%,统一按10%税率安排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通知还明确,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给予适当补贴。
改变价格倒挂机制
这是自2013年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区隔之后首次实现“衔接”,在去年冬季的天然气供应紧张之后,市场和专家一致呼吁的价格改革迈出了重大的一步。
目前,国内的天然气市场存在着价格扭曲的情况:一方面,进口气价和国内销售气价倒挂;另一方面,居民气价和非居民气价倒挂。
一份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已通管道气且执行门站气价管理的29个省区市居民用气门站平均价格在每立方米1.4元左右,与非居民用气门站平均价格存在每立方米0.35元的差距。这种情况导致城市燃气企业在销售居民用气时并不积极:在冬季来临的时候,停掉非居民用气全力保证居民用气会导致亏损。同时,城市燃气公司和上游企业(中石油、中石化)进行供气合同谈判时,在民用气的供气量上不断“扯皮”。
对居民用户影响不大
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如果地方相应调整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确会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但如果同步实施精准补贴,影响将较小。
在对居民实际生活影响方面,由于各省门站价格调整幅度不一,因此相应各地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幅度也不一样。对城镇居民家庭,每户每月基本生活用气20立方米左右,按最大调价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测算,每月增支7元左右;并且对城镇低收入群体,通过采取发放补助、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措施后,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摘编自《北京青年报》《21世纪经济报道》)
■特别提醒
别急着跟风排队买气
国家发改委宣布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后,多地天然气营业厅都出现排队购气的现象。陕西省物价局工作人员提醒,天然气价格包括上游、中游和下游几段,6月10日起开始调整上游价格,等到调整下游价格,也就是居民消费价格时,可能还需一两个月时间,请大家理性购气,避免跟风排队。(摘编自《华商报》)
(责任编辑: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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