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县出台《“一老一小”关爱 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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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1 9: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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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问题,近日,沭阳县出台《“一老一小”关爱工程实施方案》(沭政办发〔2018〕84号)。
《方案》明确了目标原则。本着乡镇主管、村级负责,互助养老,以老带小,志愿参与,道德引领的总体原则,实现老有所养、少有所爱基本目标。
《方案》建立了组织网络。乡镇人民政府为农村“一老一小”的责任主体,村(居)委会具体负责“一老一小”的关爱照料,配备1名专兼职村级福利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待遇参照村级民政协理员落实。
《方案》提出了主要措施。一是建立空巢留守困难老人关爱照料制度。在村级,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儿童社会工作站和“老年互助社”,利用低龄老人走访照顾高龄、失能老人,实现互助养老;在乡镇,充分利用乡镇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整合教育、妇联、团县委、公检司法、残联等部门资源,打造“一老一小”综合关爱服务基地;在县级,完善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手段,联结乡镇、村居所有站点,实现县乡村三级组织网络互联互通。二是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通过建立“一区三员”实现源头监护(“一区”即村干部责任区,“三员”即受委托监护人、监督人、学龄儿童家庭教育辅导员),通过预警排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6项救助保护机制,为留守儿童建立一张安全保护网,确保困境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救助。三是完善经费保障体系。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多方筹集养老服务、留守儿童关爱资金。县财政、民政对特殊困难老人、孤儿进行兜底保障;对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给予适当补助;对村级福利主任参照村级民政协理员给予补助。制定志愿者服务激励措施,动员私营企业主、社会各界进行爱心捐助,对志愿者的志愿服务给予适当补偿,对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
经过前期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目前,沭阳县347所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如期完成,且全部验收达标;依托村级站点成立“老年人互助社”,全面开展对空巢老人走访关爱,一季度,共走访10023名空巢老人;36个乡镇“一老一小”综合关爱基地逐步成型,从不同角度关爱农村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在全县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全方位、广覆盖的“一老一小”关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