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办字[2018]100号),全面系统阐述了新形势下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应当承担的工作责任,为扎实做好老龄工作指明了方向。
《实施意见》以满足老年人迫切需求为导向,以增进老年人福祉为目标,明确的28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重点任务,涵盖了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各方面。市民政局、市老龄办结合我市实际,着重围绕高龄、失能、失独、经济困难等特殊老年群体,制定了为其提供倾向性的照顾服务的相关内容。为失独老年人基层医疗机构每年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为高龄、失能老人开展提供上门诊疗或设立家庭病床服务、实施家庭助浴等居家适老化改造等。为照顾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增加了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先的服务;政府给予困难老年人参加医保适当补贴的政策;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免费办理遗嘱类公证等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承德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政策法规相衔接,确保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