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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制定老龄事业发展三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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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5/8 10:22:30    来源:  作者:   保存本页信息
  赣州市是江西省老年人口最多的设区市,截止2017年底全市老年人口达136万,占总人口的14%。赣州老龄事业如何发展才能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让他们安享晚年呢?
    近日,赣州市出台了《赣州市老龄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显著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全体老年人与其他群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计划》明确了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目标。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康复疗养服务行业,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比例达60%以上,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到2020年我市老年人预期寿命达到77岁。
    《计划》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建设1000个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以及市县两级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70%的农村社区。要发挥赣州生态资源比较优势,积极推进养老与度假休闲融合发展,发展生态休闲养老、温泉养生养老、田园观光养老,通过养老模式的不断创新,培育一批特色养老行业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在全市各类养老院中,培育选拔优秀护理员,提供居住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市、县(市、区)政府每年购买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用于统筹解决基层老龄工作人员和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
    《计划》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进老年人生活服务、交通出行、商业网点、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休闲旅游服务等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全市已经建成的公厕,未配备无障碍设施的,两年内逐步改造到位并实现全覆盖,新建公厕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修订《赣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推进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等享受优待。
    《计划》提升老年权益保障水平。加快建立老年人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参与等制度建设,健全老年优待的财政投入、服务评价、检查监督、奖励表彰等政策。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简化审查程序,对70岁以上老年人或者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需要维权的,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计划》还提出从发展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体育、老年旅游和加强老年精神关爱等各个方面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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